市国资委修订《淮北市市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规范市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推动市属企业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市国资委修订《淮北市市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共8章93条,聚焦企业共性问题,将责任追究情形扩展为集团管控、风险管理、购销管理、工程承包建设等13个方面107种情形,明确资产损失和不良后果认定金额,细化责任认定与责任追究处理方式,形成覆盖全面、职责明确、流程清晰、规范有序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
下一步,市国资委将全面加强市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行为防范和责任追究工作,推动企业堵塞经营管理漏洞,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高质量发展。
一审一校:祝子豪
二审二校:张圣群
三审三校:孙亚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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